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兰州大学2020/12/10招生简章考试信息

摘要: 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是该学院为选拔创新型科研人才,依据学校统一部署制定的博士招生细则,明确适用于普通招考与硕博连读考生,涵盖申请条件、材料提交、资格审查、多维度考核及录取规则等全流程。

  • 方案适用于基础医学院所有博士专业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不包括直接攻博。
  • 申请材料需在报名系统中完整上传,缺项将导致报名无效,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提交职称证明等材料。
  • 考核由申请材料评审(占40%)、笔试(仅普通招考)和面试(占60%)组成,任一环节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面试要求考生提交5000字以上科研计划书并进行PPT汇报,重点考察科研潜力与英语能力。
  • 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实行导师优先选择与二次调剂相结合机制,在职博士录取比例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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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基础医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基础医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网上报名

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三)缴纳报名费

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递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 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 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 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或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本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

(3)《兰州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或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

(5)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仅限在学硕士生上传);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 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 科研计划书、单位同意报告证明及其他材料

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5000字,计划书格式详见附件1。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当年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定向或非定向”培养。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考生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40%)

基础医学院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材料和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填写统一格式的审查记录及打分表,妥善保存备查。申请材料考核成绩<60分(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

申请材料考核结果在笔试和面试考核时提前一周在基础医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笔试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基础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统考分数线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确定。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考核,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不予录取,未完成全部笔试考试的普通招考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 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2. 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3.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参考教材参见兰州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政治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60%)

基础医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5位及以上副教授、教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和心理测试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1. 成绩排名

对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2. 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基础医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1. 排名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以及申请材料考核、面试考核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的考生均不具备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本年度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规模的25%。

(1)第一次排序与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以报考导师为依据,报考有关导师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同一专业下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在两个专业同时招生的导师,在招生名额受限的情况下导师有权选择只在其中一个专业优先招生。

(2)第二次排序与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次排序未被拟录取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进行排序。根据相关导师本人招生限额和考生意愿,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进入第二次排序名单范围内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jchyxy.lzu.edu.cn/

咨询电话:0931-8915092

电子邮件:jcyxy@lzu.edu.cn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 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李老师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

来源为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官网:

http://jchyxy.lzu.edu.cn/lzupage/2020/11/25/N20201125113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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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哪些考生适用该“申请-考核”制?

适用于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额外提交什么材料?

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交中职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公务员需身份证明),并参加政治科目及两门专业课加试。

笔试成绩是否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须达到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否则不能进入面试或不予录取。

科研计划书有什么具体要求?

需结合拟报考导师研究方向撰写,不少于5000字,鼓励自主创新,格式参照附件1,并在面试中进行汇报阐述。

在职考生报考需要注意什么?

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明确是否同意定向/非定向培养,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且在职博士录取比例不超过25%。

参考资料

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官方发布原文,含完整实施方案及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方案多次引用该简章作为基本依据,具体内容需参考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标准依据文件之一(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体检执行依据文件之二(教学厅〔2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