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2022/11/08考试信息

摘要: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工作,旨在规范招生资格审核,明确申请条件、流程及跨学科联合培养机制,以提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 申请导师须为不满62周岁(1961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在岗博导,具备主任医师职称及省级以上在研项目。
  • 每位导师每年限招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人。
  • 鼓励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由基础导师主导,需指定临床合作导师共同指导。
  • 所有申请材料(含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于2022年11月21日前提交至所属学院。
  • 跨学科联合培养的招生、复试、录取及培养全过程由基础学科导师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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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进行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的导师一般应不满62周岁(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博士生导师(院士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医疗职称必须是主任医师,须有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2023年招生当年度在研)。

2. 申请导师请填写《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附件1),并于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_**学院_**.docx)及相关项目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3. 学校鼓励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导师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博士),提倡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关规定详见附件2)。

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复试、录取及培养工作均由基础学科导师主导完成。申请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的基础学科的导师必须根据拟招生的专业,指定一名该专业的临床导师作为合作导师进行联合招生,基础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临床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

基础学科申请导师请填写《2023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附件3),并于11月21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2023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_**学院_**.docx)及相关项目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4. 每位导师(临床学科导师或基础学科联合培养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1 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 6 名。

5. 学院汇总本学院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有关审核汇总表(附件4),于11月21日之前将附件4的电子版(命名格式: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审核表_**学院.xlsx)和纸质版一并寄送至研招办。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刘苏怡、杨星、周蓉

邮箱地址:syliu@njmu.edu.cn

附件1-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pdf

附件3-2023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审核表.xls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来源为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https://yjszs.njmu.edu.cn/2022/1107/c10188a22810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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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哪些导师可以申请招收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

须为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主持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由谁主导?

由基础学科导师主导完成招生、复试、录取及培养工作,同时需指定一名对应专业的临床导师作为合作导师。

导师每年最多可招收几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

每位导师每年限招1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得超过6名。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所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于2022年11月21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参考资料

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官方通知原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