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5 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录通知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5/10/24招生简章

摘要: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5年面向在职人员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招录工作,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别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设置不同申请条件,并对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流程、材料要求等作出明确安排。

  • 申请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并具备五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学术学位)或2022年6月30日前获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申请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规培合格证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且申请专业需与证书专业一致或相近。
  • 所有申请者须在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包括专家推荐信、科研成果、外语成绩等在内的全套申请材料。
  • 每位博士生导师2025年最多招收2名同等学力博士生,且若指导在读同等学力博士超10人或有2人以上超最长修业年限,则暂停招生。
  • 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最终录取结果依据学校及医学院相关培养与学位授予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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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5 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录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的基本精神,按照《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8〕156 号)和《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8〕209 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医学院 2025 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医学院计划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学 6 个一级学科及药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招收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 个类别招收以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富有同情心,遵守医疗相关法规和伦理道德;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2.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相应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

3.2020年7月1日至网上申请截止日(2025年11月7日)期间,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及所申请学科要求,并且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以个人获奖证书为依据)。

(二)专业学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富有同情心,遵守医疗相关法规和伦理道德;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2.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相对应专业的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

3.具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专业须与规培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

4.2022年7月1日至网上申请截止日(2025年11月7日)期间,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及所申请专业要求。

5.2023年1月以后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300分),有合格证编号。

三、导师招生资格及限额

(一)具有 2025 年博士生招录资格的导师;

(二)每位博导年度限额招生 2 人;

(三)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导师指导在读同等学力博士超过 10 人及以上,或在读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2 人及以上者,本年度暂停招生;详见附件。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请于2025年10月24日—11月7日登入浙江大学医学博士报名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申请信息,逾期不接受申请。

报名网址:https://yjsy.zju.edu.cn/yxy/bz/user/login

(二)申请材料清单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包括除所报导师外的二位教授级专家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是我校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者);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者)。

6.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成果奖励、科研项目批件等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附检索证明,已录用未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在线发表及杂志影响因子证明。

7.不在浙江大学考点进行外语考试的申请者须出具通过外语考试的证明(包括通过日期、分数、合格证编号)并告知对方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者须将材料1签字盖章汇同其他材料扫描成 PDF 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复试前提交各学科复试小组(证件证书复印件装订、原件备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8121

(四)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申请材料不全、复试前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如发现材料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请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医学院各二级招生单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评审、复试考核等工作。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各招生方向由 3 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就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并形成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学费标准:按学校缴费标准交纳培养费。

七、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培养过程、学位申请等遵照《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8〕156 号)、《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8〕209 号)、《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浙大医学院发研〔2024 〕19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4〕53 号)等学校学院有关定执行。

八、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医学院 2025 年度研究生导师同力博士招生资格名单.pdf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5年10月23日

该简章来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官网:▼

http://www.cmm.zju.edu.cn/2025/1023/c58756a3094954/page.htm

常见问题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是否需要参加入学考试?

不需要参加统一入学考试,但需通过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其中专业学位申请者须提供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明(≥300分)。

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是否必须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是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科研成果的时间范围有何要求?

学术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须在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取得;专业学位申请者的实践性成果须在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取得。

是否可以跨专业申请?

申请专业须与所获硕士学位专业或医师执业/规培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支持跨专业申请。

参考资料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

国家层面政策依据

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8〕156号)

学校制度文件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8〕209号)

医学院专业学位专项规定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录通知

官方通知原文